二百五十四、下手了(1 / 3)

“夫……夫子……”。

白清行只见过他平日里冷静淡漠的样子,哪里见她笑的如此狡黠且魅惑过,一时之间反倒有些犹豫。

林朝歌微启红唇:“若真的是这样就好,就怕……朗均对自己认识不足,没了解到真正的自己。”柔弱无骨的素白纤手将人往襟前一拉,林朝歌将手置于他棱角分明的俊朗五官摸摸抚摸。

就像情人耳边温言软/香私/磨。

白清行往后缩了缩,声音哆嗦:“什么真正的自己?”

林朝歌轻笑:“就是你想过却不敢说的那个自己,为师,应当传道授业解惑,或许朗均心中的疑惑,也可以告诉先生。”朗均字同谐音郎君,往日只要听见谁这名他就跟谁急,可是此刻他却恨不得能多从那张小嘴听见几次,混身酥麻直至灵魂都在颤栗。

她说着,一只手摁在了白清行胸口。

这小子跟自己呆一块的适合从来不好好穿衣服,衣领总是松松垮垮的,极其喜欢把自己的胸口露出来半截,白晃晃得简直要令她羡慕嫉妒恨,她像是给他整理衣领,修剪得圆润的指甲却不着痕迹的刮过他皮肤。

年轻人的皮肤火热而负有弹性,她摸上去就像摸着一颗触手温热的和田暖玉,爱不释手。

白清行果然身子一颤脸颊红晕顿生:“夫子…我……”

“别叫我夫子,叫我名字,朝歌可好,我喜欢听你叫我的字”。

“你叫来听听可好,朗均。”一字一句就像猫爪子挠在心口上,轻轻的又不重,就跟清风拂过脸颊。吹动几缕秀发粘在脸上,自己的手上正好提着东西没半分去挠一样来得难受。

“朝歌。”他一听要他叫他“朝歌”,他却身子软了下来,倚在廊柱上,垂着头,退无可退,乖顺得像任人宰割的小猫咪。

林朝歌看他如此乖顺,大胆起来,手从他披衣中探进去,隔着里头的单衣,虚虚的放在他腰侧:“怎么?夫子暖暖手不行?还是说我叫你郎均,你不高兴了?”

白清行摇头:“没……我喜欢这个字……我也……”。

我也喜欢夫子这么对我,可他就是不敢说出口。

林朝歌凑近他,微微仰面,目光从他打五官上用力的移过去,若是手指可以替代目光,或许早已将他的嘴唇鼻梁揩到泛红:“什么,朗均可是想对为师说什么?”

白清行一闭眼,咬牙道:“我也…喜……喜欢…夫子。所以夫子,做什么都可以。”

林朝歌没听清前半句,那个动词让他含在嘴里就像含着口水似的,但她听清楚了后半句,简直要乐了:这小子原来在外头冷静自持,到她这儿连这样的话都说的出来?

林朝歌心中大笑,面上却只是微微勾唇,眼神更深,手扣住他的腰一只手挑开衣襟,用力一摁。她其实并没用力,但白清行动身子却一抖,耳朵红的能透光,头更低,闷哼一声。

林朝歌:“这样也无所谓?”

白清行半晌才细若蚊音道:“……嗯。”

林朝歌轻笑:“哦?为师刚刚说自己不肯屈居人下,那朗均的意思就是……大丈夫能屈能伸了?”

她的手略肆无忌惮起来,面上的神情却仍然是胜券在握的审视。

白清行别看眼,喉结动了动:“……嗯。”

林朝歌觉得自己脑袋竟因他发出的这个单音节而一顿,一时间不是那种恶作剧成功的想笑,而是……心悸。

她忽然觉得自己衣领里也蒸腾起热度,猛地窜上脖颈与脸颊,若非天色微暗,自己肯定能看见自己红得跟个虾子一样的皮肤。

她猛用力,将白清行摁倒在走廊之上,将他们二人刚刚饮茶的杯盏茶壶扔进雪里去。

白清行居然也一推就倒,头发散在地上,形成一幅泼墨山水画,半露的雪白/胸脯,墨灰大氅衬得人越发俊朗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