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一首是红骨头乐队的《e and &nur&nve》,因为它是我的起床闹铃,另一首则是大卫鲍威的《chans》,因为我喜欢他的歌词;《e and &nur&nve》不适合在这儿唱,所以,我还是给各位来一首《chans》吧。”
随着大卫鲍威这个名字的出现,本还单手托腮,目光下垂,浏览简历的约翰休斯,顿时就抬起了头,而当罗兰拨弄琴弦,将那熟悉的音乐呈现在他的面前时,这个经历了太多社会毒打的男人,双手已然相握,下巴,更是自然地搭在了手背之上。
约翰休斯为什么喜欢《chans》这首歌曲?
即便身处循环之时,罗兰也没有向泽米基斯导演求证过这个问题。
不仅如此,在得知这首歌曲乃是约翰休斯的中意曲目后,罗兰便再也没有来过福克斯,随口胡诌,满口的仁义道德,以此来试探对方的想法。
因为——
没有必要。 “ti ay&ne (时间也许可以改变我)” “but i can′t trace ti(但我无法追溯它)” 当罗兰用童声唱出这两句歌词时,坐在试镜桌后的约翰休斯,勾起了嘴角。 镜片下的瞳孔里,闪烁着怀念的光芒。 这两句歌词,其实就是约翰休斯的真实写照。 时间,宛若流水,能令他功成身就,也能将他冲刷的异常油滑。 当年,约翰休斯怀揣着梦想,进入了好莱坞,但资本游戏,可不是那么好玩的。 时间在给他名利的同时,也磨平了他的棱角,让他,逐渐忘却了自己的初心。 他不想改变,但,不得不改变。 曲终音消之际,罗兰也不管另外四人是否有问题想问,抱着吉他的他,双眸直勾勾的盯着约翰休斯,赤红的眼眶显露心酸,豆大的泪珠,顺着眼角,相继滑落。 “在我父母去世之后,是这首歌,帮我走出悲伤的。” “当时的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人,我只想静静地待在家里,奢求的期望着身边所有,全都是虚假梦境,我觉得我的父母没有离世,他们终究是会回来的。” “但……” “收养我的大卫叔叔和加耐蒂阿姨并不这么想。” “他们希望我能够开朗起来。” “他们希望我能够接受这一切,希望我能够做出改变。” “可——” “我当时并不理解他们的想法,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非要强求我去干一件我不想面对的事情,直到——大卫叔叔将这首歌曲放给我听。” “当我听完这首歌后,我发现我彻底爱上它了。” “因为我明白了,大卫叔叔是懂我的。” “他并不想简单粗暴的篡改我的世界,他让我做出改变,是想让我更好的生活。” 罗兰,开始演起来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