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七章 灰袍斗笠人 (二千九)(1 / 3)

翌日,凌晨。

李越今天没有练武,他背着包袱,戴着斗笠,手里拿刀,往城外走去。

他一开始在这座安溪郡城停留的原因是为得到丁建一所修炼的内功。

现在他不但得到了灵鹤功,而且拳脚兵器都各有一门傍身的武功,该离开了。

城中有一些武馆他尚没去过。

去了也就无非再多会一些其他拳脚兵器上的武功。

对实力增长有帮助,但不大。

剩下那些武馆馆主没有几个听说身怀内力,另外一旦造成内力冲突也是一个问题。

当然,最主要是因为时间紧急,容不得他再多作停留。

从他杀死杨易那天,接近十天左后时间过去,这段时间差不多已足够朝廷派人调查出事情始末,向天下通缉他。

李越最近两天也一直心神不宁,他感觉关于的自己通缉或许就快到了。

“最好赶在通缉到来之前离开,否则到时再离开就困难了。”

往城外走去时,路过郡府门口的告示栏。

郡府门口侧处,一面告示栏,上面贴着官府的告示,以及一张张朝廷的通缉。

官府多半告示都和民生息息相关。

周围拥拥挤挤十几个人,在围着看。

随来到安溪郡城时间长了,李越最近几日他每天凌晨都要来一次,看看关于他的通缉到了没有,以作应变。

这个时间,恰好捕快换贴告示和通缉的时候。

两个捕快睡眼惺忪的带着一卷通缉走出郡府,打着哈欠来到告示栏前,随手将其中几张通缉撕下。

这些通缉上面的人已经伏法,没有必要在贴着。

今日官府没有新的告示,两人一个抹浆糊,一个贴通缉。

当贴了两三张后,来到新的一张。

站在人群之后的李越,看到通缉上的画像,瞳孔一缩,又扫了两眼确定之后,没有再多看,立刻悄悄转身往小巷里走去。

“朝廷对我的通缉到了!”

刚才李越看的那张通缉上的画像,和他有七八分的相似,往下扫了两眼,又依稀看到了李家村和杀官的字样。

“不会有错,那就是我的通缉令。”

李越眉头微皱,背着包袱,手中拿刀,脚步匆匆,快速穿行在小巷之中。

张贴通缉,一般会有两个地方。

一是郡府门口的告示栏,让住在城中的百姓看,如有发现好立即上报。

二是城门口的城墙上,供兵卒时刻察看搜查来往路人,另外也是让进出城的百姓看。

一双双眼睛都盯着,使被通缉的人无所遁藏。

“两个捕快在郡府前的告示栏上贴完,就会拿着另一份顺着大路往城门口而去。

我必须赶在他们到达城门前出城,否则再想出去就难了。”

李越急忙穿行街巷,往城门口而去。

以防万一,他之前有刻意认过城中的路。

城门处,稀稀疏疏的人流进进出出。

两旁兵卒把守,手持长枪,目光在来来往往的路人脸上频频扫过。

李越摘下斗笠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,走出街巷。

斗笠虽有隐藏面容之效,但戴着斗笠出城会更引人注意。

李越走出街巷后,首先装作不经意往郡府方向看了一眼。

人来人往的空隙间,没有见到两个捕快的身影,尚还没到。

李越练武之人,脚力比一般人要快。

即使多绕了些路,也好在提前一步到达。

李越收回目光,往城门走去。

通过城门时,看守城门的几个兵卒锐利的目光向他扫来。

尽管知道通缉令还没到,但换做别人在这等注视下,说不定也会做贼心虚会自露马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