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二章 假戏真做(3 / 3)

辱,我会加倍还给你的。

翌日,一份包裹由同城快递送到了林不凡的手上,当时林不凡还在学校。

打开快递,是一份合同。

这是林不凡和长江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复印件,林不凡诧异,为什么要把之前签的合同的复印件寄给我呢?

林不凡一张张的看着合同,当看到倒数第二张的时候,愣住了。

这张合同上的内容大致意思是,长江出版社是林不凡唯一合作的单位,20年内不得更换出版社,如果违反,就按照版税的两倍赔偿。

还有规定林不凡每一年都要一本不低于30万字的《鬼吹灯》系列小说,以供出版,不然也算是违约,要以《鬼吹灯》总收入的两倍赔偿。

然而这张合同纸,在之前签约的时候,林不凡是没有看到过的。

林不凡马上就明白了,这是“加塞”了。

这张合同前面一页是123条,后面就变成了123条第一款,第二款,第三款……

这张细分的条款是曹岚昨晚加上去的。

不用猜,林不凡也知道是曹岚搞的鬼,他气得直接撕了合同复印件。

“好,你要搞事,那我就奉陪到底。”